如何看待宁波女子深夜没回复公司微信,被开除的事件?( 二 )

如何看待宁波女子深夜没回复公司微信,被开除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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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子是公司的店长,而且工作一向很积极认真负责,老板听说她怀孕之后,肯定心里一直在算计着如何让她主动辞职,没想到她带着怀孕的身体反而比平时工作更加积极了,于是老板就想出了这种愚蠢而卑鄙的手法。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子是女中汉子巾帼英雄,她将自己的遭遇上诉到市总工会之后,没想到获得了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讨回了公道,获得了18000元的经济补偿!

如何看待宁波女子深夜没回复公司微信,被开除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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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同时,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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