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单亲妈妈因抵押房子生意失败害得孩子自残( 二 )

而实际上,150万元借款全部被俞某用于投资生意和其他开销。因经营不善,贷款到期后,俞某根本无力偿还。2013年6月,贷款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俞某、刘女士偿还所借150万元贷款及相应利息,并要求小佳以其抵押的房产承担清偿责任。2017年3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支持了贷款公司的诉求,并要求小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意味着,小佳不仅要把抵押的房产拿出来帮助母亲和俞某还债,还将和他们一起背负起这笔债务直至还清。

 无锡一单亲妈妈因抵押房子生意失败害得孩子自残

因涉案房屋是小佳唯一的住所,小佳未及时搬出,小小年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且,讨债人还不时上门威胁,上锁、断水、断电,小佳的生活陷入深渊。看到公布在大街小巷的“老赖”名单,小佳的同学们更是投来异样眼神。不堪生活和校园双重压力,小佳激动时愤而自残,导致右手掌关节骨折。

 无锡一单亲妈妈因抵押房子生意失败害得孩子自残

“我儿子一点责任都没有,都是我的错,当时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的时候他是一个初三学生,还未成年,对抵押合同的内容一无所知。我非常担心他今后的成长,一定要帮帮我们啊!”

2017年6月,刘女士懊悔之余,奔赴宜兴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希望免除小佳的担保责任。

宜兴市检察院检察长李营承办了该案,初步查明,小佳与贷款公司签订抵押合同时年龄为15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并未看到合同正文,也不理解抵押合同的具体含义。处分房产的行为与小佳的年龄、智力水平明显不相适应,该院决定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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