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半挂车被拖到停车场20天 产生近4000元费用( 三 )

在这件事中,我们还是有几个疑问。第一,城管执法依据是否合理。城管人员认为,这辆车属于物料,因此按照市容管理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理。可是,采访人员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这辆半挂车应被定义为车辆。如果执法对象为物料,那么停车场就不能收取停车费。如果执法对象是车辆,城管是否有权拖车呢?

第二,城管执法流程是否合规?城管人员表示,在执法前,他们通过喇叭播放,以及向交警部门求助,试图寻找车主信息,最终无果。可是,采访人员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在平台上能查到车辆所属的公司或者车主的信息,城管可以通过车管所查询到车主或者公司的联系方式。另外,还可以在两辆车上贴上书面告知,要求对方自行处理,如果过期不处理,将会强制进行处理。如此,才算真正通知到了车主,尽到告知义务,也才能依法做到要求对方限期处理。第三,城管叫来拖车,将车主的车辆拖到停车场,产生一定的费用,这笔费用又该由谁来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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