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发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 二 )

2、港澳台居民换领居住证的,应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和本人原居住证;如居住地变更的,还需同时交验本人新的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3、港澳台居民补领居住证的,应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如居住地变更的,还需同时交验本人新的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三)申领程序

港澳台居民在居住证受理点核对身份信息,完成人像采集、指纹采集等程序后,确认《领登记表》所有项目准确无误后,申领人签字确认并领取《领取凭证》。

(四)领证程序

港澳台居民可以持《领取凭证》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通过邮政专递领取证件(需要通过邮政专递领证的,请在申领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办证时限

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发、制证、发放。

三、收费标准

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规定,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四、办理注意事项

请尽可能着深色有领衣服,不戴首饰、不化浓妆、不挑染头发,并保持手指清洁,以便于人像和指纹采集。

南京警方发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

五、南京市公安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受理点

序号 受理点名称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

1玄武分局受理点 红山路196号

玄武分局办证大厅84426155工作日及周六

2 秦淮分局受理点 永乐南路9号

秦淮分局户政服务中心84427244 工作日及周六

3 建邺分局受理点 雨润大街99号

建邺区行政服务中心 84469637 工作日及周六

4 鼓楼分局受理点 定淮门大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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