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巡特警大队跳窗身亡 家人状告警方 昨日宣判( 二 )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警方官方微博媒体2017年1月7日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30岁的浦口居民小莫因家庭矛盾纠纷多日,与家人激烈争吵导致情绪失控,于2016年11月12日12时33分许到浦口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报称“被特务跟踪,苹果手机被监听”等。民警接待过程中,发现其言行异常,遂将其引导至办公区开展身份信息核查等救助工作。12时45分许,在跟随民警前往二楼办公室途中,小莫突然冲向走廊窗户跳下,头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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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日凌晨3时许,小莫经全力救治无效死亡。

通报中称,事发后浦口公安分局及时向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报告,检察机关已经按照法律程序对该事件展开调查。

紫牛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对于浦口区巡特警大队相关人员是否应对小莫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浦口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此事不构成犯罪,所以没有进行刑事立案。南京市检察院后经审查,维持原决定。

小莫的家人亦向浦口公安分局申请国家赔偿,浦口分局于2017年8月2日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认为巡特警大队相关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违法情形,决定不予赔偿。

随后,小莫的父母和孩子向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巡特警大队在执法过程中行为违法,判令浦口公安分局给予国家赔偿523万余元,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被赡养人生活费共计223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

期间,法院曾尝试进行和解工作,但未成功。

小莫的妻子并未出现在原告名单,紫牛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她没有作为原告参与起诉,但考虑到她和死者的关系以及为孩子的利益考虑,法院将其追加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曾报警称遭到特务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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