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税2亿人民币疑被捕 外媒:要么死,要么交税( 三 )

该文例举了范冰冰多家参股或者相关的公司称,根据“天眼查”资料显示,范冰冰本人担任法人和参股的公司多达12家。 其父亲范涛、母亲张传美控股参股及与其相关的公司多达12家,与范冰冰有关的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总计多达23家。 另外通过关键词“范冰冰”在“天眼查”搜索,与之相关的公司多达528家。

当然不排除有些重名或者其它注销的公司。 对于这一点,文中中特别强调,这是范冰冰最失策的地方,因为“有一家不安分,出现利用虚假发票和阴阳两套账逃逸税收,那日后都会为她引来牢狱之灾。”

如今,范冰冰所面对的,就是个很好的说明。 范冰冰和早前中国娱乐圈因偷税而曝光的毛阿敏和刘晓庆做了对比,指出,如果范冰冰的逃逸税收已经构成主观故意,偷逃税收金额也是巨大。所以,仅从性质上来分析,范冰冰都不可能享受与毛阿敏、刘晓庆一样的“待遇”。

范冰冰逃税2亿人民币疑被捕 外媒:要么死,要么交税

-----范冰冰逃税2亿人民币疑被捕 外媒:要么死,要么交税-----

1998年9月底,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宣布,毛阿敏自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期间,在中国内地13个省演出的109场中,共获取收入471.11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59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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