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借款30万给情人买车买房 为何要我来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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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借款30万给情人买车买房 为何要我来还这笔钱

本文标题:前夫借款30万给情人买车买房 为何要我来还这笔钱

“贺检察官,太谢谢你了,不然我真成了冤大头。”8月9日,在重庆检察五分院民行处办公室里,一位头发有些花白、面容慈祥的老人手里拿着一份民事调解书,不停地对检察官贺唯表达着感激之情,眼里还噙着泪花……

离婚后的债务

这位老人名叫李芳,现年64岁,是一所小学的退休校长。2015年1月,她结束了与前夫王林长达36年的婚姻,可没想到突如其来的一笔债务搅乱了她的生活。

2013年,前夫王林向好友吴熊立下字据,借款30万。经过吴熊多次催还,王林承诺2014年年底还款并加付利息5000元。可承诺还款期届满后,王林仍未还钱。吴熊咨询过法律界人士后得知,因为自己和王林的借贷关系是产生在王林和李芳的婚姻存续期,王林和李芳都有还款义务。于是他便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30万及利息。

2015年9月,因为联系不上被告人李芳,区法院便公告送达并缺席审判,认定王林所欠吴熊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王林、李芳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而这时,李芳已经和王林离婚8个月。而对这一判决,她也毫不知情。直到2016年4月,李芳发现自己的工资卡被银行冻结了,这才知晓自己卷进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之中。

可案子已过上诉期,李芳向该区法院申请再审的请求被法院驳回。无奈之下,李芳找到了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的抗诉

“虽然那时候我们是夫妻,可我根本不知道王林找吴熊借钱的事,我一分也没有花过,为什么要让我和他一起还钱?”

面对重庆检察五分院承办检察官贺唯,李芳讲出了憋在心里的委屈。原来,李芳之前的婚姻并不幸福。夫妻俩虽育有一女,但多年前王林就有婚外情,并在外和情人同居,长期不回家也不管家,夫妻俩一直处于分居状态直至离婚。李芳根本不知道王林在外面以个人名义借钱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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