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董事长受贿18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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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董事长受贿18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本文标题:国企董事长受贿18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受贿 18 年,女儿点招进名校,国企董事长获刑十年三个月)

近日,泰州市某集团有限公司、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金荣,财务总监、财务金融部部长吴菁受贿罪一审判决。据裁判文书网,黄金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同案受审的吴菁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判决书上获悉,这位正处级干部从1999年起至案发的2017年这18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吴菁先后89次索取或收受贿赂,总计5230574元。

国企董事长受贿18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黄金荣、吴菁法庭受审

收受贿赂18年

黄金荣,1960年12月出生,原系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处级),曾任泰州市公路管理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于2017年6月24 日被刑事拘留,2017 年 7 月 7 日被逮捕。

据裁判文书网,1999 年至 2017 年这 18 年间,黄金荣利用担任泰州市公路管理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的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吴菁,先后 89 次索取或收受贿赂总计 5230574 元。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判决书上看到,黄金荣的受贿清单令人咋舌,除了现金、购物卡、公司股份外,翡翠吊坠,黄金饰品、服装提货券他都来者不拒。更离奇的是,受贿物品中还有一件 " 千足金子孙桶 ",里面包含一只黄金盆、一只金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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