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查处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四 )

泰州查处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018年8月1日是执行《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第一天。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街道许郑村村民叶某,在社区工作人员和民警反复劝导下,将家人过生日亲友送的烟花爆竹主动送交至公安海陵分局京泰派出所。

泰州查处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泰州查处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8月2日,医药高新区的蒋先生反映家里有库存烟花,希望政府部门回收。医药高新区公安分局得知后,立即派车会同烟花爆竹公司上门将蒋先生库存的烟花爆竹回收完毕。当时有人劝说蒋先生将烟花带到禁放区域外燃放,蒋先生说:“国家既然出了禁放令,我们就要遵守,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条例,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社区群众中,继续宣传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相关规定,让广大市民自觉行动起来,主动“禁爆”,共同创造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邻里和谐的社会环境。

来源:平安泰州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以身试法!市区“禁放令”后,有人却毫无忌惮放起鞭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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