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市委公开亮出“四选四不选”用人标尺,即大力选用敢抓敢管、敢于负责的干部,
大力选用勇挑重担、勇于担当的干部,
大力选用专业专注、善于作为的干部,
大力选用争先领先、实绩突出的干部;
坚决不选信念不牢、品行不端的干部,
坚决不选因循守旧、得过且过的干部,
坚决不选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的干部,
坚决不选为政不廉、不守规矩的干部。在干部选拔重用方面,市委明确提出,对连续两年被省确定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或连续三年获得第一等次、连续三年进位明显的县区、市级部门单位、省级以上开发区、市级专业园区,在干部选任上优先考虑;对连续三年获得综合先进乡镇、街道、园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优先提拔使用;被确定为“担当作为好干部”,或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提拔使用。
如何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泰州提出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强化容错纠错机制执行运用、旗帜鲜明为干部主持公道等举措,明确了作为与不作为、公义与私利、失误与失职之间的界限。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考核、考察、推荐、奖励不受影响,职务、职级、职称、岗位不受影响。对明显属于主观臆断、线索不清、无理取闹的信访举报,经研究认定可不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