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公共区域当私家仓库 物品被卖将物业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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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公共区域当私家仓库 物品被卖将物业告上法庭

本文标题:业主公共区域当私家仓库 物品被卖将物业告上法庭

业主堆放在小区公共区域的物品被误当成废品卖掉,造成的损失该由哪方来承担呢?日前,市人民法院孤山法庭审结了这起案件。

车库堆放印刷品

误被当废品卖掉

去年3月9日,家住城区某小区的赵林赶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家从事印刷生产业务,堆放在小区车库内的一批印刷品被盗。公安部门调查发现,这批印刷品是赵林所在小区业委会组织人员清理公共区域杂物时,将印刷品误当成废品卖掉了,并非被人所盗。

业主公共区域当私家仓库 物品被卖将物业告上法庭

网络用图,与本文无关

去年年底,赵林夫妻以所经营的印刷厂名义,向孤山法庭提起诉讼,称这批印刷品是两家企业向该印刷厂采购的产品说明书,由于被卖掉,导致印刷厂无法按要求供货,只能向两家采购企业说明情况并按订单重新印刷,因此,将小区业委会负责人李军、卖掉印刷品的孙大妈、业委会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其损失4.99万元。

所占用车库为公共区域

三被告均不认可原告诉求

庭审中,李军称,该印刷厂堆放这批印刷品的车库是小区公共区域。为配合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他代表业委会行使管理职能,组织人员清理公共区域,并且他曾经打电话给赵林,要求限期清理其堆放在公共区域内的财产。因此,对印刷厂的诉讼请求,他不予认可。

孙大妈觉得自己很委屈。她说,是李军通知她老伴将堆放在小区公共车库内的东西卖掉,由于老伴行动不便,她代为卖废品。当时,车库门没锁,里面堆放的东西已经蒙上一层灰,她就将这批印刷品连同自己收集的废纸箱一并卖给了废品收购点,总共卖了250元钱。庭审时,孙大妈称只愿意赔偿卖纸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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