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翻越站台致死案"宣判 法院认定铁路部门无责( 二 )

多份现场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灰色上衣的短发年轻男子,下半身被卡在站台与列车之间的缝隙。视频中,男子口鼻处渗出血迹,表情痛苦。

铁路南京南站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事发后列车停车,车站联系消防人员现场营救,试图使用工程机械拆除男子下半身周围的站台使其脱困。由于站台建筑材料坚固,这一方案并未达到预想效果。120急救中心人员赶到后,宣布男子已经死亡。

车站工作人员称,调阅监控后发现,列车正在进站时,男子突然跳下22号站台,而列车司机看到前方轨道有人后,以最快速度停车,但由于车辆惯性较大,最终未能制止惨剧。

关于男子站内翻越列车轨道的原因,南京南站表示,初查系“走错排队的地方,想抢路跑到黄线内区域,结果失足。”不过,南京警方事后查明,死者并不持有当日D3026次列车车票,其翻越站台动机仍不得而知。

新京报采访人员了解到,死亡男子名为杨耀(化名),去世时27岁,重庆人。

家属起诉铁路部门索赔近82万

事发后,死者家属将铁路上海局集团及铁路南京南站告上法庭,提出包括丧葬费、精神损失补偿金、误工费等在内损失总计102万元,其中铁路上海局集团及南京南站应承担80%的责任,即赔偿近82万元。

死者家属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南京南站工作人员未及时制止死者穿越铁道,涉嫌失职;此外,站台没有设置安全门,应承担一定责任。

2018年1月24日,案件一审于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庭审中,被告方提出,事件中铁路方面不应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铁路南京南站方面称,在发现死者试图穿越轨道后,现场工作人员即吹口哨提醒,但未能奏效;关于家属提出应设置安全门的问题,经调研后发现,当列车以高速通过站台时,列车与安全门之间会形成气压差,可能误伤站台等候的旅客,因此目前尚不具备装安全门的技术条件。

法院表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铁路方面是否充分履行了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在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是否及时、得当,以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案件未当庭宣判。

法院认定车站充分履行义务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当天,杨耀持票乘坐G7248次列车,由苏州至南京南站,列车于15时22分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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