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投诉多:经营者卷款关门 消费者索赔无门( 二 )

新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专门对预付式消费中的合同签署、发卡限额、退卡方式及损害赔偿等方面作了明文规定。但由于预付式消费涉及行业较多,主管部门不统一,投诉处理难以落实。

“另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是,现在发卡无准入门槛、资金缺乏有效监管。”南京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士指出,确保资金安全是消费者的首要权利。但目前经营者中途关门卷款而走、消费者索赔无门的事件屡屡发生。新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虽然提出,鼓励经营者在商业银行开立预付卡资金存管账户,在经营场所定期公示预付卡资金总量和使用情况。但由于只是“鼓励”,而非“强制”,效果并不显著。

此外,发卡陷阱出现“变种”。新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规定,单张记名预付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但一些经营者为规避上述责任,采用发放不同名目卡片的方式,多渠道收款,某些消费者在单个经营者店中可能有多张预付卡。

“总体来看,如何从源头遏制经营者不合规行为、化解纠纷,已成为行政部门和消保组织亟待攻破的壁垒。”省消保委相关人士指出,预付式消费投诉常年多发,除经营行为难以约束外,消费者盲目冲动消费也是一大主因。因此,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卡式消费时,一定要谨慎理性,提高防范意识,先询价后消费,不轻信口头承诺,坚持签订合同,理性充值,不要因商家宣传的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办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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