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出台环境专项治理行动计划 细化工作目标与任务(12)

全面推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主要任务

● 调查摸底。7月底前,深度排查各自辖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乱堆乱倒的情况。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清运生活垃圾。年底前,所有积存的生活垃圾必须100%清运完毕,并实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年底前,全面清运市区范围内影响市容环境的暴露建筑垃圾,对短期内不能妥善解决的,实行临时分类集中堆放。

(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各区建成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60%以上,各市建成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35%以上。

(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巩固农村“五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年底前进一步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改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施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加强装潢垃圾、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运输的管理,年内各区建筑垃圾100%实现密闭化运输,各市完成50%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

(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加快垃圾终端处置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的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2018年底,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逐步实现餐厨废弃物全量收集。

(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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