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出台环境专项治理行动计划 细化工作目标与任务( 十 )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严格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强道路运输扬尘控制,增加机扫车辆、雾炮车、洒水车等设备投入,提升道路清洁能力,提高空气质量保障水平。2018年内,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超省定标准5个百分点;市区全面实现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各县级市建筑垃圾运输车密闭化改造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对收储地块落实防尘措施。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对征拆地块落实防尘措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对渣土临时堆存点落实防尘措施。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强化交通、水利工程及码头装卸作业扬尘污染防治。重点管控散货堆场、物料堆场、大型煤堆场、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确保做到“三场”有序、分类摆放,实现封闭储存或配备防风抑尘设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泰州出台环境专项治理行动计划 细化工作目标与任务

8、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治理行动计划

工作目标

2018 年,完成1.12 万户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深入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建设,完成清水通道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各市(区)全面启动和完成PPP等前期工作;

实现农村积存垃圾清运全覆盖;

实现农村“五面清洁”全覆盖和农村通组入户道路硬质化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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