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迈皋桥车祸案”二审宣判 为什么只赔6.7万?( 三 )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据此,二审依法没有支持受害人家属的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请求。

酒驾,朱小虎,一审判决 www.jiangsulong.com江苏龙网总结的关键词语。

南京“迈皋桥车祸案”二审宣判 为什么只赔6.7万?

酒驾,朱小虎,一审判决 www.jiangsulong.com江苏龙网总结的关键词语。

南京“迈皋桥车祸案”二审宣判 为什么只赔6.7万?

律师建议:受害人家属可通过三种途径另行主张权利

南京“迈皋桥车祸案”二审宣判 为什么只赔6.7万?。来源是:扬子晚报网。www.shandonglong.com山东龙网总结关键词语:酒驾,朱小虎,一审判决。

看到终审判决,很多网友表示不解,认为朱小虎酒驾撞死2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只赔偿6.7万元,量刑偏轻,赔偿太少,有失公平正义。

对此,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庆涛律师认为,一审和二审法院的判决是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作出的,并无不当。他表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5条限制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以及其他损失等,排除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

不过,蔡庆涛律师也指出,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虽然在一般案件中排除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但同时对于因机动车致人伤亡的案件做了灵活规定。通常认为,根据该司法解释第155条第3款的规定,法院也可以支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尽管目前江苏高院已就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但受害人家属如果不接受该判决,还有三种途径可以主张权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