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多措并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 二 )

同时,苏州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苏州鼓励集体经济组织联合抱团异地发展,鼓励以镇为单位组建村级融合发展的公司平台,重点支持在城镇规划区布局农贸市场、科技创业园等项目,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创办或联办乡村旅游和服务业项目。至2017年,全市已组建镇级以上牵头的村集体联社(公司)等统筹发展平台90个,累计完成投资66.2亿元,建成经营性物业3172万平方米。

此外,苏州还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建设全市统一平台系统,集成设置清产核资、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农户信息、预警监管、统计分析、信息公开9大功能模块,覆盖全市10个市(区)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和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大数据的全业务一张网。至今年一季度,全市农村产权交易累计1.37万笔,签订合同金额超过23亿元,交易合同平均溢价率达到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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