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楼下停车遇玻璃意外脱落 砸中楼下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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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楼下停车遇玻璃意外脱落 砸中楼下豪车

本文标题:司机楼下停车遇玻璃意外脱落 砸中楼下豪车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楼上玻璃意外脱落 砸中楼下豪车 该怎么赔?)

好端端停在路边的车,不料却被高空坠物砸中,车主是该自认倒霉,还是依法索赔?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玻璃坠落而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2018年初,张某将其驾驶的宝马X5停放至某商店楼下后,离开就餐。不多久,只听“噼里啪啦”一阵响,惊得附近群众都去围观。原来,二楼商店窗玻璃脱落,正好砸中了楼下停放的汽车。张某定睛一看,那正是自己的车,便马上拨打了报警电话。最后,张某与商铺经营者于某在社工委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协议:“于某赔付张某车辆维修费(以保险公司核定为准),一次性了结此事。”根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情况确认书显示,车辆定损金额2万余元。

张某出示定损情况后,于某傻眼了:“怎么这么贵?我以为几千块钱就完事了?”原来,由于玻璃掉落高度较高,造成了汽车较大面积的损伤,汽车在维修过程中涉及钣金、喷漆、更换后窗玻璃等项目,对左右两侧后盖挡板、后窗玻璃、后窗玻璃粘结套件、尼龙卡扣、后风挡缓冲器、附加制动信号灯等零部件进行了更换。再加上受损车型为宝马X5,本身维修费用就高,于某对此前达成的协议后悔了,以定损金额过高为由,拒绝赔偿。张某遂将于某诉至工业园区法院。

经审理,法院认为当侵权人因过错导致他人财产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被告双方先前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按保险公司定损金额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该约定对原被告双方均有约束力。现查明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为2万余元,因此被告应按照定损金额赔偿。

法官提醒,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于某作为店铺经营者,其店铺玻璃脱落导致张某宝马轿车损毁,于某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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