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季度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4起 死亡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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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季度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4起 死亡38人

本文标题:苏州一季度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4起 死亡38人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31家企业被停产停业整顿)

昨天,苏州市安委办发布今年一季度全市工矿商贸事故情况。据统计,一季度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4起、死亡38人,同比分别下降20.9%和7.3%,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和较大影响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今年一季度,安监部门制定了2018年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整治方案,在前期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木质粉尘和粮食粉尘企业的专项整治;开展苏州市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企业按期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大力提升企业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能力;巩固涉氨制冷企业治理成果,通过专家对涉氨制冷企业进行现场诊断,出具隐患整改专家意见书,并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针对生产安全事故,今年一季度,市安监局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8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对3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全市事故立案数为29起,事故处罚金额711.1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2人。

据悉,今年一季度,全市安监系统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722件,同比上升160.65%,其中,事前立案693件,同比上升185.19%,事前处罚5万元以上案件160件;实施经济处罚2912.25万元,其中事前处罚金额2201.08万 元,同比 上 升141.53%,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31家,暂扣许可证3件。

下一阶段,我市将把发生事故和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列入失信企业管理,一律停产整顿,一律上限处罚,一律依法追责,一律公开曝光;对风险排查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重点任务未完成的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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