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假冒品牌服饰15000余件案值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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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获假冒品牌服饰15000余件案值50余万元

本文标题:警方查获假冒品牌服饰15000余件案值50余万元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警方查获假冒品牌服饰15000余件案值50余万元 一制售产业链被捣毁)

日前,市公安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成功捣毁了一条生产、销售假冒运动品牌服饰的产业链条,共查获假冒服饰15000余件,系列案件涉案非法经营数额50余万元。

去年9月,市公安局根据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的线索,对位于尚湖镇颜巷的一处服装加工作坊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假冒优衣库、耐克、阿迪达斯等品牌的成品运动服饰7000余件以及大量辅料,涉案商品价值20余万元。侦查人员循迹追踪,又成功抓获两名售假的嫌疑人吴某和王某,并发现吴某位于湖畔现代城的一处售假仓库。在该处售假仓库内,侦查人员查获假冒耐克、阿迪达斯等品牌的服饰8000余件,涉案商品价值30余万元。

经调查,该服装作坊业主焦某某自2012年开始在常熟从事服装加工工作。2016年,焦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从事服装销售的吴某和王某,三人商量下来发现制售假冒品牌服装的利润丰厚。在这种“互惠互利”的诱惑下,三人一拍即合,在未经相关品牌商标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由吴某、王某提供畅销款品牌样衣,焦某某打版、生产,再由吴某、王某负责销售,实现非法牟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焦某某、吴某、王某均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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