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工作室现注销潮 “避税”还是“迁徙”?( 二 )


2017年年底开始 , 霍尔果斯免税政策门槛提高 , 对企业进行清查 , 明星工作室纷纷离开 , 投向海南、江苏等地 。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 , 2021年8月6日 , 演员潘粤明为大股东的日月汇泽(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注销;8月10日 , 三番文化(海口)有限公司成立 , 法定代表人为潘粤明母亲田润香 , 由潘粤明与田润香共同持股 , 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 。
根据海南自贸港的政策优惠 , 除了负面清单行业以外 , 全省、全行业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降至15%的优惠 , 并且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至15% 。 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 , 海南涌入不少影视文化公司 , 徐峥、沈腾等均在海南投资了新公司 。 天眼查显示 , 截至目前 , 2021年以来海南新成立的影视文化企业共有3497家 。
而在江苏省徐州市北部的县级市新沂 , 陆陆续续注册有近1200家影视文化类市场主体 , 其中不乏知名艺人的工作室 。 但经济参考报在当地走访发现 , 它们几乎都是有名无实的“空壳” 。 远离大城市和主城区的“小地方” , 之所以备受“大明星”的青睐 , 同样是因为招商引资而打造的税收政策“洼地” 。
如何治理明星艺人涉税问题
构建演艺圈
健康纳税体系
治理明星艺人涉税问题 , 肃清圈内逃税漏税的乱象 , 需要构建演艺圈健康的纳税体系 。
对此 , 红星资本局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 他表示:“如果明星艺人设立工作室是依法有据 , 则是合理的行为 。 ”
【明星工作室现注销潮 “避税”还是“迁徙”?】对于地方政府吸引明星工作室入驻的现象 , 贾康表示 , 国内外都有一些“税收洼地” , 在法制化的大前提下 , 地方政府是可以设定一些税收优惠 , 吸引企业入驻 , 包括艺人工作室 , 只要是合法合规的 , 就不能简单地进行指责 。
贾康认为 , 艺人设立工作室可以是“税收筹划”概念下的合理行为 , 但是如果有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则是不允许的 。
事实上 , 注销工作室也不能成为艺人逃避法律责任的捷径 。
据中新经纬报道 ,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表示 , 以偷漏税为例 , 从单位犯罪角度而言 , 只要单位确实构成逃税罪 , 无论单位仍存续还是已注销 , 都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
“如果艺人成立工作室和关联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 那么税务机关的处罚对象则是个人而非工作室或者关联公司 , 因此即使注销工作室也不影响对个人的追责 。 但客观上 , 工作室注销会增加税务机关调查事实的难度 。 ”李旻表示 。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燕表示 , 从行业自律的角度来说 , 更希望尽量规避违法违规的事情出现 。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 , 要让经纪机构、艺人工作室以及经纪团队从业人员都提高法律意识 , 加大管理力度 。
人民法院报也指出 , 若要根除圈内逃税“潜规则” , 一方面是织密税收刑事法网 , 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涉税犯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 , 即使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 , 仍应追究刑事责任 。
另一方面是完善税收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 , 构建法律税务综合体系 , 对演艺人士等高收入群体 , 作为税收稽查抽查重点 , 将明星逃税漏税行为记录到个人信用报告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俞瑶 强亚铣
实习采访人员 陶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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