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警方:一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故意隐瞒行程,对其立案侦查

2021年8月6日 , 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依法对黄某竹(女 , 48岁 , 户籍地:株洲市荷塘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
经初步调查 , 黄某竹7月30日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8月4日确诊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 防疫工作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 , 黄某竹故意隐瞒7月27日到湘潭易俗河逗留、7月28日到荷塘区龙山寺祭拜的事实 , 存在传播新冠肺炎病毒重大隐患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 , 黄某竹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 荷塘公安分局对黄某竹立案侦查 。 目前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警方在此郑重提醒: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 是阻断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也是公民的义务 , 对拒不执行甚至阻碍工作人员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等不法行为 , 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请广大群众在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时 , 全面如实反映行程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 。
【株洲警方:一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故意隐瞒行程,对其立案侦查】
株洲警方:一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故意隐瞒行程,对其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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