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钓鱼人注意了,这些地方将全年禁钓,钓的鱼不能全带走( 二 )



四、明确了处罚标准
在该份通知出台之前 , 对于那些违规的垂钓者 , 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 网友们都感觉处罚力度过轻 , 如今该份通知中有了明确规定 , 以后也将有法可依了 。
其中我们发现:
垂钓人员不得损坏水岸树木环境 , 不乱扔垃圾 , 离开时应将废弃物收集带走或投放至垃圾回收处 。 使用一根以上鱼竿(鱼线)或者鱼钩(单钩)数量超过2个的 , 给予批评教育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没收渔具及钓获物 , 可并处200—500元罚款 。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 钓获物规格、重量不符合规定的 , 给予批评教育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没收渔具及钓获物 , 可并处200—1000元罚款 。 整体上来说 , 该份通知是较为合理且极具人性化的 , 同时该份通知作为意见稿在发布当天就生效并执行 , 如果大家有一些建议或意见 , 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 。

本文只节选了《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一些关键点 , 完全的信息大家可通过有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 。
随着休闲垂钓的规则日渐细化 , 禁渔工作的持续开展 , 小编相信自然水域中的鱼类资源将越来越丰富 , 在不久的将来 , 我们钓获鱼儿的难度也将大大地降低 。
对此 , 大家有什么看法和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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