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骗取安置房及拆迁补偿 淮北一副镇长犯数罪涉案共计800多万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原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副镇长(挂职)刘怀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侵吞骗取国家棚改资金及安置房 , 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59.643679万元 , 单独或伙同他人将村集体资金270.2万元非法占为已有 。 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5.1万元 , 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 5月18日 ,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采访人员从濉溪县人民检察院获悉 , 被告人刘怀志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 该院公开该案起诉书 。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刘怀志 , 男 , 1962年生 , 汉族 , 初中文化 , 安徽省濉溪县人 。 1996年11月至2007年8月任濉溪镇**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1999年**11日转为国家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2007年8月至2012年9月任濉溪镇×××干部、南关村×××书记、主任;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任濉溪镇副镇长(挂职)、南关村×××书记、主任(期间:2014年7月任濉溪镇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2015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濉溪镇副镇长(挂职)(期间:2016年8月至案发任南关地块棚户区改造工作组组长) 。 被告人刘怀志因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濉溪县监察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4日留置;同年12月31日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 , 当日由濉溪县公安局执行拘留;2020年1月8日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 当日由濉溪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
一、贪污的事实
2016年-2017年间 , 被告人刘怀志利用其担任濉溪镇副镇长、南关地块棚户区改造工作组组长的职务便利 , 采取侵吞、骗取等方式 , 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59.643679万元 。 具体事实如下:
(一)伙同他人贪污拆迁安置房款45.254354万元
2017年初 ,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村人孙某某(系刘怀志姑舅老表)因向刘怀志提出在濉溪镇南关村购买一套安置房的想法 。 同年3月 , 被告人刘怀志安排南关棚改工作组成员赵某甲等人在**村棚改地块内为孙某某虚构一处土地和附属物 , 并安排工作组成员王某与孙某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 补偿孙某某安置房一套 。 同年7月 , 孙某某将安置房屋款23.1万元支付给刘怀志 。 后刘怀志将该款分给王某10万元 , 剩余13.1万元被其非法占有 。
2017年 , 濉溪镇十南地块棚改期间 , 濉溪镇十南居委会居民郝某某提出通过工作组购买一套安置房 。 同年8月 , 刘怀志安排其工作组成员赵某甲等人在**村棚改地块乾隆湖驾校附近为郝某某虚构一处土地和房屋 , 并安排工作组成员王某与郝某某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 补偿郝某某安置房一套 。 郝某某及其家人将安置房款22.154354万元支付给刘怀志 。 后刘怀志将该款分给赵某甲、王某各5万元 , 剩余12.154354万元被其非法占有 。
(二)伙同他人贪污拆迁补偿款19.08362万元
在**镇**村地块棚改拆迁期间 , 刘怀志为让陈钦瑞加快房屋拆迁工作进度且为补偿陈钦瑞与其一起吃饭、购物、旅游等开支 , 分别于2016年8月和2017年7月 , 安排陈钦瑞以其朋友邓某、宋某某名义 , 与棚改工作组签订补偿协议 , 将新仓新村地块内、乾隆湖西岸一处面积为116.4平方米的南关居委会集体土地和其旁边的居委会集体所有的门卫室、土地拆迁补偿给陈钦瑞 。 之后 , 邓某将拆迁补偿款12.44316万元中的12.4429万元转账到陈钦瑞个人银行账户 , 宋某某将拆迁补偿款6.64046万元转账给了实际由陈钦瑞保管使用的陈钦瑞妻妹许某某银行账户中 , 以上拆迁补偿款被陈钦瑞非法占有 。
【侵吞骗取安置房及拆迁补偿 淮北一副镇长犯数罪涉案共计800多万元】(三)伙同他人贪污拆迁补偿款21.079255万元和拆迁安置房五套(价值184.22645万元) 。
濉溪镇人苏某某在**村棚改地块有住房一处四间二层住宅 。 2016年8月 , 南关棚改工作组与苏某某签署协议 , 对该处住房及土地进行安置补偿 , 但该房屋未及时拆除 。 2017年9月 , 刘怀志和陈钦瑞为谋取私利 , 共同协商后 , 决定以陈钦瑞妹妹陈某某的名义和征收工作组签订协议 , 将该处房屋再次进行安置补偿 。 后刘怀志安排工作组成员苗某某、陈某等人再次对该处房屋及土地进行测量登记 , 并安排陈某某与棚改工作组签订协议 , 共安置补偿陈某某房屋5套 , 面积504.73平方米 。 此外 , 陈某某还获得差价补偿及拆迁奖励资金共计21.079255万元 , 陈某某将此款交给陈钦瑞用于个人开支 。 根据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2016年8月对该安置房市场价值评估 , 安置给陈某某的5套住房价值人民币184.226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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