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皇姑区发生一起打人事件 警方通报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官方微博25日发布警情通报称 , 2021年4月21日15时37分 , 我局接110报警称 , 在皇姑区北陵大街16巷2号附近有人被打伤 。 接到报警后 , 我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
经调查 , 杨某某(女 , 3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儿子行至北陵大街16巷2号附近时 , 因孙某(男 , 39 岁)停在路边的私家车左后突然开门 , 致使杨某某的电动自行车与该车发生碰撞摔倒 , 杨某某的儿子手部挫伤 。 杨某某起身后 , 先对车内人员进行谩骂 , 坐在该车左后座的孙某某(男 , 59岁 , 系孙某叔叔)下车回骂后 ,杨某某上前撕扯孙某某的衣领 , 致孙某某衣领损坏 , 后经医院诊断为多处损伤、右肩擦伤 。 随后 , 孙某下车 , 与其叔叔孙某某对杨某某进行谩骂、殴打 , 致杨某某面部受伤流血 , 后经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单纯性) 。
民警将孙某、孙某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后 ,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 , 杨某某得知孙某某为附近邻居 , 提出不做司法鉴定 , 并向公安机关书面申请调解处理 。 4月22日 , 双方达成谅解协议 , 孙某、孙某某向杨某某赔礼道歉并进行了经济赔偿 。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的基础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 , 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调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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