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江苏连云港兄弟俩被遗忘幼儿园校车衣物湿透,弟弟于今日去世( 二 )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则表示 , 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随车照管人员应当清点乘车学生人数 , 核实学生下车人数 , 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 ”因此 , 核实学生下车人数 , 确保全部学生离车是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的法定职责 。
张柄尧律师指出 , 从现有司法判例来看 , 对于幼儿在校车被闷死事件 , 司法机关主要以《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 即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 量刑上 , 过失致人死亡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据此前判例 , 刑罚往往在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档 , 且不少直接责任人最后还被适用了缓刑 。
张柄尧律师还认为 , 校车遗忘致死案一再发生 , 这说明相应刑罚还未引起各方责任主体的警觉 。 鉴于此 , 确有必要加大刑事惩罚力度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彭莉
编辑 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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