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到|最高30万元!企业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稳定岗位( 二 )


申请企业应为2020年1月1日之前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 ,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企业 。
五、企业新吸纳的四类重点人员如何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为准;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指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 以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登记毕业时间为准 。
六、停工停业的困难企业应符合哪些认定条件?
2020年6月1日后仍处于停工停业的困难企业 , 认定条件是企业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同比下降70%及以上 。 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 补贴当月应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企业连续申请2个月或3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 , 补贴月份期间均应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 。
七、企业如何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本市企业以参保单位为主体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申报以工代训补贴 , 系统对企业申请以工代训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 实现便捷化的“一键点单”式申请办理 。
八、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经申请企业社会保险征缴关系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对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进行审核 , 通过后公示无异议的 , 由市就业促进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
九、以工代训补贴有无申请次数和补贴额度限定?
同一企业只可申请一次以工代训补贴 , 同一职工只可享受一次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 每家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十、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执行到什么时间?
以工代训补贴政策自2020年7月9日起施行 , 政策有效期和补贴申请受理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