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冯绍峰名誉权案胜诉,被告需公开道歉、赔偿2.5万元

_本文原题是冯绍峰名誉权案胜诉 , 被告需公开道歉、赔偿2.5万元
新京报讯 7月16日 ,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 冯绍峰诉某微博账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
【账号|冯绍峰名誉权案胜诉,被告需公开道歉、赔偿2.5万元】播报中称 , 该账号曾连续发布两篇针对冯绍峰的博文 , 文中涉及恶意造谣、诽谤 , 最终被判对冯绍峰构成名誉权的侵犯 , 须在其账号首页持续登载致歉声明三日 , 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 并赔偿原告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25000元整 。
新京报编辑 吴冬妮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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