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对承租国企房产的中小微企2月免租,3-4月租金减半( 二 )

  5。 减免流程。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负责组织本部门、本集团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落实减免政策,明确责任部门,指导督促出租企业快速受理减免申请,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确保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操作流程包括:(1)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研究制定房租减免工作方案;(2)承租方据实提出房租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3)出租企业初审;(4)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分别报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复核并集体决策;(5)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由出租企业与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执行房租减免政策;(6)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做好台账管理,防范合同和经营风险,减免期内每月25日前将房租减免政策执行情况汇总后,分别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报备。

  6。 考核激励。鼓励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在考核相关单位当年经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时,对按照上述政策减免租金的,将根据实际减免金额视同实现利润。

  7。 区属(含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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