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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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控」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各类

▲▲ 「防控」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 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 阻断疫情传播 ,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 , 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 2 月 20 日 24 时前复工 。 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 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 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

二、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 。 具体开学时间 , 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 , 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 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下沉到村(社区)基层一线 , 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

四、广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 , 尽量减少出行 , 不参加集聚性活动 , 做好居家环境卫生 。 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 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五、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告要求 , 强化主体责任 , 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 , 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 。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13 日

【来源:ZAKER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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