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复工潮”来了!上班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工伤吗( 二 )

尽管各行各业情况不同 , 复工安排也不尽相同 , 但复工是大势所趋 , 如何尽快扫除企业复工的种种障碍、妥善应对复工潮带来的人员流动 , 又将是一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

上班期间感染新冠肺炎是否算工伤?

新冠肺炎疫情尚未消除 , 员工若不幸感染 , 是否算作工伤?采访人员联系了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和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对其中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探讨 。

1、采访人员: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 ,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算工伤?

赵占领:

1月23日 , 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确定了工伤认定适用对象范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 ,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 ,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 , 应认定为工伤 , 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需要注意的是 , 即使医护人员 , 如果从事的不是疫情的防治工作而被感染 , 一般也不属于工伤的范围 。

2、采访人员:对于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如何界定?

杨保全:

正常理解下 , 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是指能够参与疫情管理、履行职责的直接相关人员 。 一般来说 , 除了医生和护士 , 相关人员包括在医院一线的护工、在医院参与一线防治的一些辅助人员 。

3、采访人员:不是医护相关职业的 , 比如快递员、售货员等如果复工后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 , 属于工伤吗?

赵占领:

现在主要的争议是除了医护人员之外 , 其他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在从事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 而是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过程中被感染 , 是否属于工伤 。 从先行法律看 , 上述情况不属于工伤 。

杨保全:

对于这个问题 , 现在并没有统一的答案 。 因为上述文件针对的就是医护及相关人员 , 如果把它扩大到了更大的一个范围 , 是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的 。

目前 , 各地还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定 , 也作出了一定解释 。 有个别地方规定表示 , 如果能证明感染新冠病毒确实和工作有关也应该认定为工伤 , 但大部分地方规定 , 一般员工是不能构成工伤的 。 一方面是没有相关依据 , 另一方面是很难判断是否在工作当中感染了新冠肺炎 , 也许是员工在生活中、上班途中感染 , 而且该病前期多数人无明显反应 , 其潜伏期较长 , 因此很难认定员工是如何感染的 。 如果将新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 , 可能会造成工伤保险基金的损失 。

此外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 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为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算作工伤 , 但是新冠肺炎它本身不能算作一种意外事件和意外伤害 。 还有患职业病的职工也应被认定工伤 , 但该病没有被列入到我国的职业病目录里 。 上述几个原因就造成了在实践当中对这个问题的认定并不统一 , 但是主流观点认为其他职业感染新冠肺炎应该不算工伤 。

4、采访人员:上班途中若是感染新冠病毒算工伤吗?

赵占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 , 在上下班途中 ,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 据此 ,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非因上述原因受到伤害的 , 不属于工伤 。

杨保全:

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一定不算工伤 。 即便是医护人员 , 都要求是在工作当中 , 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了新冠肺炎才算作工伤 。

5、采访人员:被认定工伤和没有认定工伤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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