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为扬尘出了个政府令!3月1日起施行

江苏龙网:南通市第一个关于防治扬尘的政府令——《南通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发布,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南通市第一个关于防治扬尘的政府令——《南通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发布 , 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南通为扬尘出了个政府令!3月1日起施行

**南通为扬尘出了个政府令!3月1日起施行**

  扬尘污染防治在减轻大气污染、提高大气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民健康生活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我市制订出台《南通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一、明确了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 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 对管辖区域内工业堆场开展执法检查 , 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环境监测监控 , 定期公布相关环境信息 。

  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 牵头负责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防治 。

  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市政工程(含维修、养护作业)、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 负责对车辆沿途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负责公共场所及道路的保洁管理工作 , 督促落实中转调配场、资源化处置场、固定填埋场扬尘防控措施 , 依法处置涉及扬尘污染的相关案件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 科学合理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行时间、路线通行政策 。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工程施工和沿海、沿江、内河港口码头物料堆放、装卸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 督促港口企业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市级收储地块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 督促指导各区落实属地收储地块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 动态更新相关地块清单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将市属企业扬尘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

  水利、农业农村、财政、税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 , 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负责落实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责任 , 明确扬尘管控责任人 , 专项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 将扬尘管控要求纳入施工合同管理 , 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扬尘管控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建设单位在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备案的环境影响登记表中 , 应当明确具体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准确核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 按期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环境保护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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