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1500万!五人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偷排废气被重判

江苏龙网:

  周某某、李某某等五人是镇江丹阳某钢铁公司的员工 , 他们通过修改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数据 , 逃避环境监管、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 日前 ,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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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理查明 , 自2015年开始 , 这家公司就通过修改在线监测系统校准值和斜率的方法 , 实施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环境监管的违法行为 。 为降低成本 , 这家公司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购进大量高含硫量铁精粉 , 致使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更加加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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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京口区法院行政庭邹永超认为 , 这个一年半的时间 , 该公司最低排放排4000多吨 , 但实际一年允许的排量只有260吨 。

  法院认为 , 被告单位及五名被告人因追求企业和个人利益 , 置国家法律和环保要求于不顾 , 大肆实施有组织、有计划的篡改自动监测数据行为 , 持续时间长 , 环境危害后果大 , 情节特别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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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单位丹阳钢铁有限公司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判处罚金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二被告人周某凤判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并处人民币罚金三十万元;三被告人李某华 , 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钱磊 黄元 镇江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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