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本市将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政务服务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前印发《关於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明确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 , 後两个等级为差评 。 相关责任部门要在7日内对差评投诉完成核实整改 , 确保差评投诉件件有整改、有反馈 。

  《意见》提出 , 今年底前 , 全面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 , 完善全市一体化线上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平台 , 结合本市实际完善“好差评”指标体系 , 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场所 , 含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等 , 和各类政务服务平台 , 含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通”App、各类政务服务应用小程序、自助服务终端、市民服务热线电话平台等 , 开展“好差评”工作 , 健全“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 。

  本市将重点围绕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整改实效、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 , 从服务环境、服务供给、服务获取、监督反馈、服务创新5个维度 , 构建本市政务服务“好差评”指标体系 。 “好差评”结果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 , 其中後两个等级为差评 。

  为了方便办事群众评价 , 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的办事窗口设置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 , 方便企业和群众自主评价 , 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办事评价环节和评价功能模组 , 方便企业和群众即时评价 , 实现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 没有及时作出线上或线下评价的企业和群众 , 可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评价 。

  本市将建设一体化线上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平台 , 完整采集、即时报送相关评价数据 , 并与全国一体化线上平台互联互通 。 建立差评投诉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结果反馈机制 。 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 , 通过“好差评”系统平台将差评投诉及时推送到相关责任部门 , 相关责任部门应按照“接诉即办”的要求 , 在7日内完成核实整改 , 并将核实整改情况通过“好差评”系统平台向差评投诉人进行反馈 , 确保差评投诉件件有整改、有反馈 。

  《意见》要求 , 各相关部门要将“好差评”结果作为对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 奖优罚劣 , 有效激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改进服务的内生动力 。 (记者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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