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信用评价办法2.0版来了 红黑色企事业单位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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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信用评价办法2.0版来了 红黑色企事业单位一票否决

本文标题:环保信用评价办法2.0版来了 红黑色企事业单位一票否决

12月19 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出台的《江苏省企事业保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2.0 版《评价办法》中,对企业环保信用奖惩,都有了更加细致的措施。

《评价办法》中,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实行 12 分动态记分制。初次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其初始环保信用分值为 9 分。在加分项中,鼓励企事业单位作出环保信用承诺、争取生态环境部门表彰奖励。同时,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对于在同类企事业单位中,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且 2 年内无环境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可以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加分,升为"绿色等级"。

惩戒方面,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红黑色等级的企事业单位,除实施差别水电费外,还采取如差别信贷等联合惩戒,对红黑色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上不予新增贷款,部分银行还制定了更加严格的信贷政策。

除此以外,2.0 版《评价办法》还在使用版基础上,扩大评价对象范围。以往评价主要针对排污企业,但不属于企业的事业单位也有污染物排放,也应纳入环保信用监管范围。因此《评价办法》将评价对象定义为"排污企事业单位",并将文件名称确定为企事业保信用评价办法。

为了让参评单位及时了解其环保信用评价结果,《评价办法》还增加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企事业单位告知环保信用评价记分的义务,告知其处罚记录将作为失信信息归集至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提醒及时登录系统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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