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违停物业私自锁车 法院判双方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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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违停物业私自锁车 法院判双方都有责任

本文标题:业主违停物业私自锁车 法院判双方都有责任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业主违规停车物业私自锁车 车辆受损法院判双方都有责任)

小区内乱停车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物业会给乱停车辆上锁。因为这事引发的纠纷该如何判定责任?昨天,相城区法院公布的年度民生案例里,有一个相关案件给出了答案。

梁某是相城某小区的业主,2019年3月27日,梁某驾车回家后,违反小区停车规定将其小轿车停在小区绿化带内。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为维护小区停车秩序,将案涉车辆的车轮上锁。工作人员在前挡风玻璃上粘贴了较为醒目的提示单,上面明示车辆已被锁轮并留有物业的联系方式。根据小区监控显示,梁某在上车前曾两次在车辆左侧驻足查看挡风玻璃,并绕车一周查看车身、车轮。此时梁某应该已经充分注意到物业公司粘贴的提示单,知晓车轮已被上锁的情形。然而,梁某还是强行开车导致车辆受损。事发后,维修这辆车花掉了上万元,梁某起诉物业要求赔偿。

相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违规停车,不当在先。梁某明知车轮上锁,未试图与物业公司联系,强行开动车辆致车辆受损,本身存在较大过错。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锁车是为了警示业主、规范停车,而非扣押或侵占业主的财产。但是物业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已穷尽打电话、上门通知、报警等方式进行通知或规劝,直接对车轮上锁,存在不当之处。法院认定,物业公司对于本案车辆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酌情认定梁某对汽车修理费承担70%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提醒,业主应自觉遵守小区规约,物业公司慎用粗暴方式,否则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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