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干活在路上拉了根绳 骑车老人路过被割到喉咙 放绳者要赔偿

江苏龙网:

  

家里在建房 , 为方便干活就在路上拉了一根绳子 , 没想到这根绳子却绊倒了一个七旬骑车老人 , 受伤严重 。 近日 , 南通启东市人民法院吕四法庭审理了该起案件 , 判令拉绳子的建房户赔偿受害人36万余元 。

为方便干活在路上拉了根绳 骑车老人路过被割到喉咙 放绳者要赔偿

**为方便干活在路上拉了根绳 骑车老人路过被割到喉咙 放绳者要赔偿36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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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15日 , 原告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吕四港镇菜园村三十组路段时 , 被一根横跨道路的绳子割到喉咙后倒地昏迷不醒 , 之后被送往医院急救 , 共住院100多天 , 花去医药费13万余元 。 经公安机关查实 , 肇事绳索为被告潘某为修建房屋在道路上自行拉起的 。

为方便干活在路上拉了根绳 骑车老人路过被割到喉咙 放绳者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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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吕四中队民警姜政表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 , ‘未经许可 , 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道路交通活动’的规定 , 最后认定潘某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 高某在本起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 。

  经鉴定 , 原告高某的伤情已构成四级伤残 , 高某向法庭诉请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6万余元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潘某赔偿高某360600元 。 法官也提醒 , 在生活中 , 为了一己之便 , 私自占用路面的行为进行非交通运输活动的行为时有发生 , 殊不知这样做却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

  

(报道/徐晗 启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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