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通报6起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江苏龙网:

  

今早 ,

扬州市

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 会上公布今年至今全市环境执法情况 。 今年1-9月份 , 全市共立案调査环境违法行为949件 ,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30件 , 处罚金额3145.4万元 , 运用新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和涉刑移送案件共152件 。

  在会上通报的6起具体典型案例中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分别为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罪刑事判决案、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移送案、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刑事移送案、私设管道向河道排放含油废水行政处罚及移送公安拘留案、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行政处罚及移送公安拘留案、落实大气应急管控措施查封及行政处罚案 。

  这6起典型案例中 , 有5起案件都是与公安合作 , 联合查环境违法大案要案 。 市环境执法局副局长孟咸悦介绍 , 这也充分说明了我们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更成熟 , 今后 , 我们联合执法的比例还会更多 。

  扬州市2019年上半年查处环境违法犯罪

典型案件

  1、扬州市光大电镀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仇某军、藤某之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罪刑事判决案 。

  

2018年8月10日 , 扬州市光大电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江都区电镀企业专项整治要求 , 为解决工业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问题 , 停运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并实施改造 , 经查 , 该公司在设施改造期间未落实减产或停产措施 , 在厂区废水收集池容积不足的情况下 , 企业经营人仇某军授意被告人滕某之 , 于2018年8

月11~17日向园区污水管网偷排含重金属废水共约24吨 。 经监测 , 该企业所排废水中重金属六价铬浓度超过排放标准3倍以上 , 镍、锌浓度均超过排放标准10倍以上 。 2018年8月22日 , 仇某军、滕某之主动投案 。 2019年6月5日 , 高邮市人民法院对该企业和仇某军、滕某之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作出判决:被告单位扬州市光大电镀有限责任公司犯污染环境罪 , 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仇某军犯污染环境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滕某之犯污染环境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并没收抽水泵两台 。

  2、王某荣发黑加工点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移送案 。

  2019年5月22日 , 高邮生态环境局会同高邮市公安局、甘垛镇政府 , 对王某荣发黑加工点进行夜间突击检査 。 现场发现 , 该加工点厂区内清洗槽内有酸性废水外排 , 酸性废水通过地面及无防渗措施的沟渠排放至厂区西侧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内 。 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该发黑加工点排放废水及西侧沟渠内积水中pH、化学需氧量、锌、镍、锰、总铬等均超过规定排放标准 。 2019年5月28日 , 高邮生态环境局向该加工点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 该加工点当日停产 。 2019年5月28日 , 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将王某荣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移送高邮市公

安局立案侦查;2019年5月30日 , 高邮市公安局依法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 , 2019年6月17日 , 该加工点已拆除全部设备 。

  3、扬州德克胶业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刑事移送案 。

  2019年1月12日 , 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 , 该企业于2014年至2018年7月将有机废渣交由广东人肖某某处置(用于提炼) , 2018年8月又将500公斤有机废渣交由一戴姓男子处置 。 该企业上述违法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 2019年1月28日 , 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企业违法卷宗移送邗江公安分局侦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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