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盐城市区两地块征收范围、补偿方案是……( 三 )

  房屋征收部门及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毓龙街道办事处、盐城市地博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征收依据、标准和期限征收依据:

  (一)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省政府《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市政府《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盐城市市区旧城区(棚户区)改建房屋征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

  (二)征收补偿方案 。 征收标准和期限: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标准和期限执行 。 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公告或《关于对化纤厂及市政公司宿舍区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二)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2019]13号有异议 , 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盐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特此公告 。

  附:化纤厂及市政公司宿舍区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二)征收红线图、《化纤厂及市政公司宿舍区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安置地点及套数

  安置地点为新河湾、万泰时代城北侧地块和潮声路南侧安置房地块 , 共计安置房源100套 , 其中万泰时代城北侧地块 30套(70 m2左右10套、90 m2左右17套、130 m2左右3套) , 潮声路南侧安置房地块60套(70 m2左右17套、90 m2左右33套、130 m2左右10套) , 新河湾10套(110m2左右的7套 , 130m2左右的3套) 。 项目最终提供选择的房源套数与实际签约数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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