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回顾70年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二 )

  70年 ,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 执法督察日益严格

  70年来 , 我国坚持依靠法律、依靠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 李干杰说 , 我国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龙头的法律法规体系 。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 , 立法力度之大、执法尺度之严、守法程度之好前所未有 。

  黄润秋说 , 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 引入了按日连续罚款、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公益诉讼等措施 ,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 。 新环保法自2015年实施以来 , 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 2018年全国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 , 比2014年的8.3万件增加了124%;2018年罚款总数达到152.8亿元 , 比2014年的31.7亿元增加382% 。

  翟青表示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 。 督察工作从2015年年底试点到2017年 , 实现了所有省份的全覆盖 , 2018年又对20个省份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 今年上半年 , 对6个省份和2家中央企业进行了新一轮的例行督察 。

  翟青说 , 第一轮督察解决老百姓身边的问题大约15万个 , 并且通过督察报告、专项督察等方式 , 推动各地解决了2100多个比较大的生态环境问题 。

  他表示 , 新一轮督察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 , 敢于较真、敢于碰硬 , 切实解决问题;继续坚持群众路线 , 大力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继续坚持彻底的信息公开 , 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