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有关部门建议 构建系统化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二 )

除鼓励性规定,还应有约束性规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与国外保护老年人权益方面健全的法制相比,我国这方面法律法规原则性强、操作性弱,口号性色彩较浓,难以将保护落到实处,建议考虑针对老年人精神需求,提高精神赡养的立法层次,针对不同行为进行不同的责任追究,以使精神赡养从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

智慧养老,人工智能也许能帮上忙

家庭养老服务人才紧缺、专业化水平不高,是江苏各级向调研组普遍反映的难题。

江苏全省失能、失智老人约有180万人,以10:1的护理服务比测算,共需18万专业化养老护理人员,而目前全省护理员仅有6.13万,供需矛盾突出。徐州市反映,当地养老机构内护理人员45岁以上占64.4%,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仅占7.4%,大部分月收入在1200-2000元之间。无锡市反映,当前养老服务行业薪酬偏低、社会认同度不高,造成队伍不够稳定,专业医护人员、营养师、康复师、社工师、心理咨询师等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严重缺乏。

养老机构、护理院等专业化服务主体对家庭的延伸服务也不充分。社区建设的护理机构发展不足,对于失能、失智老年人就近护理服务需求支撑不够。目前全省享受居家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有149.8万人,仅占老年人口总数的8.3%。

在可预期的未来,养老护理人员仍然可能不足,智慧养老也许是解决之道。江苏制定国内首个智慧养老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填补国内相关标准空白。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已建成运营,整合各地养老服务信息数据。以“虚拟养老院”为主要形式,全省各地搭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建起99个虚拟养老院。

不过,智慧养老仍在探索中。江阴市介绍,当前“智慧养老”平台数据汇总整合运用缺乏一定手段,信息化服务面相对较窄,享受服务的老人比例不均衡,多元化服务需求不能及时采集,服务效率不高。

江苏省民政厅就此建议,在国家层面开展“智慧养老服务机构”“智慧养老服务社区”试点,大力推广“互联网+”、物联网、5G和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探索建立智慧养老监管服务平台、老年人补贴远程申报审核平台等,借助人工智能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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