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方出台维护执法权威实施办法( 二 )

《办法》还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建立不法侵害行为抄告制度,对侵权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侵权事实抄告侵权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居住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施民警执法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多渠道提升公安执法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办法》还对公安机关通过聘请法律顾问、专职律师等形式为民警提供维权法律服务,建立完善受侵权民警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制度和心理咨询抚慰机制等工作作出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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