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惊现三个月大男婴!是弃婴还是……

江苏龙网:

  8月26日早上9点多 , 一名自称姓李的男子报警 , 称在建邺某小区楼道里发现一个男婴 , 差不多三个月大 。

  南京奥体警务站民警接到报警后 , 立即赶到小区 , 并在小区一楼大厅见到了报警人李某 。 李某抱着男婴 , 旁边还有名男子梁某 , 说是孩子的父亲 , 和李某是朋友 。 那么 , 李某为什么报警说男婴被放在楼道里没人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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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某说 , 儿子应该是被前妻于某送过来的 。 今年7月 , 他们刚刚协议离婚 , 3岁的大儿子归自己 , 3个月的小儿子归于某 。 不久前 , 于某说要出国几天 , 将小儿子暂时送过来 , 他答应了 , 谁知前妻又突然改变了时间 。 自己要出差 , 母亲要带大儿子 , 照顾不过来 , 于某的脾气就上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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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为此发生了争执 , 谁知 , 8月26日一早 , 于某竟将孩子和奶粉等一些生活用品直接送到了楼道门口 , 梁某当时在屋子里睡觉 , 完全不知道 , 要不是朋友李某来找自己 , 看到了楼道里的孩子 , 都不知道后果会怎样 。 民警现场拨通了于某的电话 , 于某表示 , 她已经出国了 , 并且已经和梁某对接好了 。

  警方表示 , 这是家事 , 他们不好过多干涉 , 不过 , 孩子是无辜的 。 父母和子女的关系 , 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 , 离婚后无论子女抚养权归男方还是女方 , 他依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双方对子女都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于某确实没有将孩子交到梁某手中 , 将孩子一个人放在楼梯口就走了 , 这样很危险 。 如果因为于某将孩子放在楼梯间 , 造成严重后果 , 她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在民警的协调下 , 梁某表示先想办法照顾好小儿子 , 等于某回来后再商量其它问题 , 实在不行 ,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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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零距离》采访人员/谢炜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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