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卖油”为名 非法吸储 6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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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卖油”为名 非法吸储 6500 万元

本文标题:以“卖油”为名 非法吸储 6500 万元

日前,现代快报采访人员获悉,8月16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马某龙、陈某媛、耿某兰等3 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间,被告人马买某龙、陈某媛、耿某兰伙同刘某华、何某燕、周某荣、孙某月、陈某芹等人(另案均已判刑)先后成立金华和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无锡和谷农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宣传、推介山茶油投资项目,以寄存代售获取高额返利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无锡、常州、上海等地投资人 400 余名,投资金额累计人民币 6500 余万元,损失本金累计人民币 3400 余万元。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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