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交警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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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交警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

本文标题:盐城交警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 经营的,一旦被管理机关查获,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 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 对如此严厉的处罚,仍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顶风经营。8月15日上午,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 盐靖高速张庄收费站对下高速进行例行检查时,就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

在盐靖高速张庄收费站,执勤交警在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为非营运性质的车辆,但车内坐满了乘客,而且行李塞满了过道,连打开车门都不好打开。面对交警的询问,车上的乘客是一言不发 ,拒绝回答任何问话,执勤交警随即车辆与车上人员全部带回大队。在询问室里,该车驾驶员交待,他 们本来是跑无锡到滨海的班车的,因为今天的乘客较多,班车上又不敢超载,就用这个没有营运资质的 面包车拉了十个乘客,每人收费一百元,从无锡送到滨海。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高速交警随即与高速路政运管部门取得了联系,将该起案件移送给他们处理,同时调来客运班车,将车上乘客转送到目的地。

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王芊尧警官告诉采访人员,非法营运车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黑车,是指在没 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也没有领取营运牌证,而以有偿的服务进行非法营运的车辆, 这个非法营运的车辆主要的危害是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第二点是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第三点就是乘客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保险公司也会因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而根据保险相关条例拒绝赔偿,在此,也希望广大群众遇到黑车,及时举报,大家共同努力,打造舒心、安全有序的出行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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