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消养老机构审批制 降低准入门槛( 二 )

把市场能做的交给市场

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也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805.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3.03%。由于养老需求迅速增加,过去很长一段时期起兜底作用的公办养老院已难补齐养老服务的巨大缺口,养老服务业短板也很明显:护理型床位“一床难求”、专业人才缺乏、农村敬老院和小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欠缺标准化等,构建良好的养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迫在眉睫。

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和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至此,“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时代画上句号。

专家认为,此举将激活养老市场的“一池春水”。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杜景珍表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是政府治理理念的重大转变,可以有效补齐养老服务不足短板,更好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市场能做的交给市场。

随着政策利好信号的持续释放,国内外许多知名养老企业在江苏布局高端养老项目。地产、餐饮、医疗、科技等新元素不断嫁接融合,养老服务含金量也随之提升。据统计,“十三五”前三年,省级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超24亿元,带动市县财政投入超50亿元。省国开行发放政策性贷款超10亿元,全省累计撬动社会资本超240亿元。目前全省已建成养老床位65.2万张,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床位占比超六成。

宽进严管助推“量质齐升”

准入门槛降低后,养老服务质量会不会因此打折?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前置审批不是说不监管,市场监管任务应该比过去更重。今后的重点在于养老机构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过程管理”,对养老机构实行“宽进严管”。

今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属于建筑、消防、食品卫生、医疗服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应当及时抄告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相关查处。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告知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吊销登记证书。

业界普遍认为,养老机构监管应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为中心和主线,在养老机构质量标准体系之上进行等级划分与评定。去年,全省范围内针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对各养老院进行了逐一排查治理,共整治安全隐患6.7万多处,依法取缔、关停、撤并270多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全省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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