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仲裁院积极提升仲裁案件办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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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仲裁院积极提升仲裁案件办理效能

本文标题:亭湖区仲裁院积极提升仲裁案件办理效能

亭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实施“防为先”、“调为主”、“仲为民”的“三为”工作理念,将调解贯穿到案件处理的始终,劳动仲裁效能明显提升。

亭湖区仲裁院积极提升仲裁案件办理效能

“防为先”,注重预判调研。今年以来,开展“劳动仲裁基层巡”活动,走访辖区用工较多、劳动者密集的企业,开展送劳动法律知识进企业、基层,从源头上减少了劳资纠纷;不定期开展乡镇、街道调解员疑难案件研讨会,采取案例分析、实务操作等形式,探讨高发、疑难、新类型纠纷的解决方法;每位仲裁员定点联系劳动争议案件多、用工不规范的用人单位,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用工制度。目前,辖区规模以上企业都能建立工会组织,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达到100%。

“调为主”,注重纠纷化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优势,建立起以街道、镇基层调解平台为骨干,上联市仲裁委,下接社区(村)的区域性调解组织体系;重点推行“一案四调制”原则,构建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体系,将调解贯穿到案件处理的始终。

“仲为民”,注重维权维稳。坚持“仲裁为民”这条主线,印制劳动仲裁指南及办事流程图,践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定期电话回访已办结案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及时沟通与研讨,实现仲裁与诉讼在程序和实体处理上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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