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孩杀害远亲发朋友圈 自首后获谅解被判15年( 三 )

  7月28日以来,“18岁男孩杀死表叔获刑15年”一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有关量刑依据成为讨论焦点。

  新京报采访人员从王伟的家属方面获知,事后,王伟得到了王樊家属的谅解。

  一份由被害者王樊家属出具的调解书显示:被害人王樊的家属,与被告人王伟达成调解,对其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量刑。

  武汉市中级法院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被告人王伟应王樊邀请,来到武汉市打工。其间,因生活琐事,王伟对王樊产生积怨,并预谋报复,于2018年10月16日,购买了水果刀。10月17日19时许,王伟在武汉市汉阳区某宾馆内,持水果刀朝正在睡觉的王樊进行捅刺。

  武汉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伟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王樊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准确,本院予以确认。案发后,被告人王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伟与被害人王樊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得到谅解,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王伟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王伟的家属一方表示,一审宣判后,王伟当庭认罪,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实习编辑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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