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万买卖孩子 嫌犯辩称是救济自己的“好心钱”( 二 )

“难道真如他们四人所说,冤枉了好心人?既然张某经济条件那么困难,且体弱多病,为何她还要生第三个孩子?男婴出生第八天就被抱走,那张某最早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不要孩子的想法?张某是否联系过其他人抚养孩子?张某和吴某之间相互了解多少?有零有整的6.5万元是怎么得出的?中间人传话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这一连串的疑问充斥在承办检察官心中。于是,承办检察官开始重新梳理案件证据,并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对张某的家人和村子进行了实地走访。

经过补充侦查和走访,案情逐渐清晰。张某家经济条件较差,有四五万元外债,其丈夫在外务工,张某在其怀孕六个月时向周围人说过将孩子送人抚养一事。一个邻居证明“给她介绍过县城的一个中学教师,她一听对方不出钱便拒绝了”;张某婆婆说“隔壁村有个人出八万,她嫌离得太近,担心孩子大了会见面”;中间人蔡某和常某证明二人在传话时,“张某先提出了6.5万元的价钱”,双方经讨价还价后,吴某同意了该价格。多名证人证明吴某仅听说张某家庭条件一般,而张某只知道对方姓氏、住在某乡,二人对于彼此的其他情况一无所知。

案件脉络清晰后,检察官再次对张某进行了讯问,当铁窗里的张某看到检察官手机中孩子的近照时,顿时失声痛哭,心理防线崩塌的张某将自己卖掉亲生儿子一事说了出来。张某近几年做生意赔了钱,丈夫交通肇事的巨额赔偿更让家庭雪上加霜,意外怀孕让她萌生了卖子挣钱的想法,所以在孕期时她就让亲戚和四邻帮她找一户距离稍远、价格合适的人家,其间有几个想要孩子的人,但没谈拢,直到遇到吴某,双方一拍即合。接着中间人也将案件事实和盘托出,最后面对检察官讯问的吴某终于认罪。

山西12人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儿童被重判:2人获死刑

2015年开始,山西籍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母女二人及一些家庭成员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各种途径收买数量众多的婴儿,并通过山东籍被告人王传宾、李秀山、徐庆全等人将婴儿送往山东进行贩卖。山东籍被告人徐庆全、燕少付、陈广州明知是贩卖的儿童,仍自己收买或者帮助亲属收买用于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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