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建厅调研垃圾分类工作:处理设施不足( 二 )

  目前各地由城管部门牵头推进,还存在多部门联动不够情况,尤其是在推进措施、配套资金、政策支持等方面,不同程度还存在“九龙治水”现象。包括垃圾源头减量,各地虽制定出台了部分政策,但是过度包装、一次性用品使用、快递包装物与日俱增等现象未得到有效控制。下一步需要建立有效的物业协作机制,充分整合各方力量,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努力形成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协同配套、全民广泛参与的格局。

  处理设施不足,

  尚有“短板”需补齐

  在扬中市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与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工作人员像扫码取快递一样,对运来的可回收物进行扫码、登记积分。之后再将其按织物、纸板等细分,最终分运到相关专业处理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我们是全品类收集,在中心加设了存放低附加值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两处区域,低附加值可回收物量较小,单独运输成本高,达到一定量再运走。”毛立祥直言,目前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收运补贴机制还有待完善,否则有的企业就会直接混装混运。

  目前我省大部分城市因地制宜采用“三分法”,即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同时,循序渐进推行“四分法”,将厨余垃圾进行单独分类处置。南京、苏州作为国家试点城市正在全面推行“四分法”。同时,各地正在加快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等“三厂(场)一中心”处理设施建设。截至去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填埋设施投运总量达85座,其中焚烧厂45座,焚烧占比约75.6%,处于全国领先水平。预计到2020年,我省处理设施总数将达到103座。

  相比可回收物与其他垃圾,对被分出的有害垃圾的处置衔接仍面临瓶颈,是亟需补齐的“短板”。采访人员在扬中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看到,有害垃圾贮存区的红色垃圾桶中,已放置了不少荧光灯管、过期药品等垃圾,尚不知运往哪里处理。目前对废荧光灯管的处置,我省只在宜兴有一家专业化处理厂。“有害垃圾集中起来则需要按照危险废弃物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置。”调研组表示,部分城市目前尚未建立完整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导致不少分类收集的有害垃圾“长期”处于贮存状态,未能及时有效处置,需要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文件,建立有害垃圾全链条收集处理衔接机制。

  实现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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